責任主編:張心華
中科四期爭議不斷,除了搶奪彰化莿仔埤圳農業用水,引發農民抗爭,中科管理局為了讓廠商提前進駐,又再度於8月底提出變更有關放流水排放之環評結論之方案,今(13)天上午環保署針對本案進行審查,結論「不同意變更」。
變更結論為廠商
2009年10月,中科四期「有條件」通過環評時,其中第六項條件為「放流水排放專管施設完成後,始得同意進駐廠商營運」。但依目前中科局的施工計畫,放流水專管要到民國103年方能完工,中科局表示,考量到招商的急迫性,與彰化縣政府討論後,決定提出環評結論的變更,要求先實施「放流水回收再利用」,作為過渡方案,不要讓廠商苦等。而目前已完成投資計畫核准的廠商有友達光電、愛民衛材、和勤精機三廠商。
但此舉一出,立刻引起環保團體以及青年學生的強烈反彈,今天審查會議前,來自彰化的多位在地學子於環保署前舉行記者會。出身王功的林明樺抨擊中科局不僅無視環評機制,甚至為了廠商利益,逕行提出變更環評結論,這種「頭過身就過」的偷跑心態,簡直是目無法紀。
事實上,今年3月22日,中科局就曾經提出過本變更案,但由於在場的環評委員一致認為變更案缺乏正當性,且「社會形象不明」,因此會議才進行7分鐘,就火速駁回,中科局事後便直接撤案。直到8月26日,恰巧也是中科四期行政訴訟案言詞辯論終結的隔天,中科局又再度將本案送至環保署。
面對環保團體指出,彰化境內仍有彰濱工業區等大量閒置的工業用地,為何不讓急迫的廠商先進駐其他工業區,彰化縣政府代表表示,科學園區和一般工業區「性質不同」,且中科四期園區通過環評後,地方上已有許多民眾開始質疑,為什麼廠商還沒有開始進駐,因此縣府支持中科提出變更環評結論。
廢水澆花不可行
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表示,根據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7條,若要透過變更環評結論,必須「對環境有利」,才能透過提出「變更內容對照表」來更改,否則仍然需要透過重新辦理環評,或者提出環境差異分析,才能改變內容。但她指出,中科的放流水回收再利用計畫,要將回收的水澆灌在園區內的綠地,已經可能造成土壤與地下水污染。
此外,陸詩薇也質疑,除了放流水之外,若中科提前讓廠商開始進駐,還會產生額外的空氣、噪音汙染等問題,相關單位又是否已經做好監督機制?以上幾點,都難以構成此項變更會對環境有利的結果,因此在場幾位律師紛紛呼籲環評委員應該謹慎審查,不要讓環評的公信力蕩然無存。
環委歐陽嶠暉表示,基於水資源再利用的原則,他認為這個計劃「方向上是對的」,但計畫內容卻不夠明確,明明產業類型有太陽能電池以及精密機械,為何中科局僅以較寬鬆的生活用水的標準來限制放流水,究竟要先進駐的廠商性質為何,排放的水質、水量各有多少,又會分布在園區的那個位置,都沒有交代清楚。
而在場多位委員,均對於中科局是否能僅透過提出變更內容對照表,來申請變更結論,抱持懷疑的態度。但由於會議主席認為,雖然這樣的過程有適法性的爭議,「可是要怎樣提出申請,是中科局的權利」,最後會議結論「不通過變更」,並將此結論送至大會。
本週五(9/16),環保署也將針對中科四期之「相思寮聚落及耕地保留、放流水排放方案」進行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審查,彰化鄉親目前已經積極動員,預計彰化溪州、芳苑以及二林等鄉鎮,分別受到中科四期不同問題影響的居民,都會一同北上抗爭,希望能讓這個不公不義、危害百姓的開發案,早日終結。
中科四期爭議不斷,不僅廢水排放至今未定案,近日又有農民抗議工業搶奪農業用水,現在又為了讓廠商提前進駐,試圖變更環評結論,引發不少反彈。圖為8月7日於彰化縣溪州鄉舉行的農民護水行動。(攝影:陳寧)